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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青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

2016年07月25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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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21日,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在青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会议由山东省高院、青岛中院协办。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沈亮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祝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代表处代理副代表Ron Pouwels(彭文儒)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法院刑一庭及相关部门、全国部分法院,最高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的有关人员,最高法院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工作人员及邀请的外方专家等共计100余人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上,加拿大安大略省法院法官Peter Andras Schreck就加拿大刑事司法体系对儿童的保护作了详细介绍,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交流互动;最高法院刑一庭法官就家暴、性侵害未成年人等刑事审判中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题授课。青岛中院、眉山中院分别介绍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工作、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验。最高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的参会代表介绍了本部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方向。与会代表还到即墨法院就少年审判联动机制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

  会上,最高法院对下一步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更新司法理念,切实从国家长治久安、民族繁荣昌盛、社会文明进步的战略高度抓好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二是要敢于担当,积极探索,以创新、务实、协作的精神实现对妇女儿童延伸保护的要求;三是要积极调研,认真总结,以深入、科学的调研推动审判工作;四是要立足审判,积极延伸,逐步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家庭、学校、社会有机联动,司法底线守护的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格局。

  2014年起,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达成“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项目合作协议,重点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司法保护开展工作,分别在青岛市设立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在四川省眉山市设立了“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青岛中院是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作为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青岛两级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联动单位,在强制报告制度、预防宣传、联合救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青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

来源:
2016年07月25日

  7月18日-21日,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在青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会议由山东省高院、青岛中院协办。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沈亮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祝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代表处代理副代表Ron Pouwels(彭文儒)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法院刑一庭及相关部门、全国部分法院,最高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的有关人员,最高法院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工作人员及邀请的外方专家等共计100余人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上,加拿大安大略省法院法官Peter Andras Schreck就加拿大刑事司法体系对儿童的保护作了详细介绍,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交流互动;最高法院刑一庭法官就家暴、性侵害未成年人等刑事审判中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题授课。青岛中院、眉山中院分别介绍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工作、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验。最高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的参会代表介绍了本部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方向。与会代表还到即墨法院就少年审判联动机制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

  会上,最高法院对下一步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更新司法理念,切实从国家长治久安、民族繁荣昌盛、社会文明进步的战略高度抓好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二是要敢于担当,积极探索,以创新、务实、协作的精神实现对妇女儿童延伸保护的要求;三是要积极调研,认真总结,以深入、科学的调研推动审判工作;四是要立足审判,积极延伸,逐步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家庭、学校、社会有机联动,司法底线守护的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格局。

  2014年起,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达成“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项目合作协议,重点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司法保护开展工作,分别在青岛市设立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在四川省眉山市设立了“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青岛中院是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作为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青岛两级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联动单位,在强制报告制度、预防宣传、联合救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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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青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

2016年07月25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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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21日,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在青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会议由山东省高院、青岛中院协办。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沈亮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祝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代表处代理副代表Ron Pouwels(彭文儒)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法院刑一庭及相关部门、全国部分法院,最高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的有关人员,最高法院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工作人员及邀请的外方专家等共计100余人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上,加拿大安大略省法院法官Peter Andras Schreck就加拿大刑事司法体系对儿童的保护作了详细介绍,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交流互动;最高法院刑一庭法官就家暴、性侵害未成年人等刑事审判中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题授课。青岛中院、眉山中院分别介绍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工作、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验。最高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的参会代表介绍了本部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方向。与会代表还到即墨法院就少年审判联动机制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

  会上,最高法院对下一步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更新司法理念,切实从国家长治久安、民族繁荣昌盛、社会文明进步的战略高度抓好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二是要敢于担当,积极探索,以创新、务实、协作的精神实现对妇女儿童延伸保护的要求;三是要积极调研,认真总结,以深入、科学的调研推动审判工作;四是要立足审判,积极延伸,逐步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家庭、学校、社会有机联动,司法底线守护的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格局。

  2014年起,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达成“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项目合作协议,重点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司法保护开展工作,分别在青岛市设立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在四川省眉山市设立了“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青岛中院是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作为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青岛两级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联动单位,在强制报告制度、预防宣传、联合救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青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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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21日,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在青召开“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会议由山东省高院、青岛中院协办。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沈亮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祝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代表处代理副代表Ron Pouwels(彭文儒)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法院刑一庭及相关部门、全国部分法院,最高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的有关人员,最高法院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工作人员及邀请的外方专家等共计100余人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上,加拿大安大略省法院法官Peter Andras Schreck就加拿大刑事司法体系对儿童的保护作了详细介绍,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交流互动;最高法院刑一庭法官就家暴、性侵害未成年人等刑事审判中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题授课。青岛中院、眉山中院分别介绍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工作、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验。最高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的参会代表介绍了本部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方向。与会代表还到即墨法院就少年审判联动机制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

  会上,最高法院对下一步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更新司法理念,切实从国家长治久安、民族繁荣昌盛、社会文明进步的战略高度抓好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二是要敢于担当,积极探索,以创新、务实、协作的精神实现对妇女儿童延伸保护的要求;三是要积极调研,认真总结,以深入、科学的调研推动审判工作;四是要立足审判,积极延伸,逐步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家庭、学校、社会有机联动,司法底线守护的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格局。

  2014年起,最高法院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达成“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项目合作协议,重点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司法保护开展工作,分别在青岛市设立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在四川省眉山市设立了“预防惩治侵犯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联动机制试点”。青岛中院是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作为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青岛两级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联动单位,在强制报告制度、预防宣传、联合救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