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确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决定》,中院被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中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全方位、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一是突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青岛特色。始终坚持“大服务”理念,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以大调解服务中心建设为核心,建立了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衔接联动机制、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损害赔偿案件联动化解机制、消费维权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律师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劳动争议 “1+3”诉调衔接机制、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旅游合同纠纷双向联动调解机制和涉台、涉外民商事纠纷特邀调解机制等十几项矛盾调处机制,全方位拓展多元纠纷化解的工作领域,实现了诉非衔接的“全区域”覆盖、“宽领域”介入、“深层次”化解。二是积极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体系建设。加强诉前指导、诉中调解、判后化解三阶段多元平台建设,强化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的衔接关系,建立起联系人制度、交流制度、联动调解机制以及案件办理协助机制,吸纳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处理。设立民商事专家顾问团,建立定点工作站和专业巡回法庭,协调指导相关调解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三是深入推动齐抓共管的多元纠纷化解新格局。健全党委领导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明确多元化解主体的职责分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加强专职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诉非衔接管理,鼓励探索创新,做好理论储备和对外宣传,为改革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最高法院决定在全国确定50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改革法院”。
近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确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决定》,中院被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中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全方位、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一是突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青岛特色。始终坚持“大服务”理念,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以大调解服务中心建设为核心,建立了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衔接联动机制、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损害赔偿案件联动化解机制、消费维权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律师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劳动争议 “1+3”诉调衔接机制、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旅游合同纠纷双向联动调解机制和涉台、涉外民商事纠纷特邀调解机制等十几项矛盾调处机制,全方位拓展多元纠纷化解的工作领域,实现了诉非衔接的“全区域”覆盖、“宽领域”介入、“深层次”化解。二是积极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体系建设。加强诉前指导、诉中调解、判后化解三阶段多元平台建设,强化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的衔接关系,建立起联系人制度、交流制度、联动调解机制以及案件办理协助机制,吸纳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处理。设立民商事专家顾问团,建立定点工作站和专业巡回法庭,协调指导相关调解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三是深入推动齐抓共管的多元纠纷化解新格局。健全党委领导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明确多元化解主体的职责分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加强专职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诉非衔接管理,鼓励探索创新,做好理论储备和对外宣传,为改革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最高法院决定在全国确定50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改革法院”。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近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确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决定》,中院被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中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全方位、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一是突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青岛特色。始终坚持“大服务”理念,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以大调解服务中心建设为核心,建立了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衔接联动机制、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损害赔偿案件联动化解机制、消费维权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律师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劳动争议 “1+3”诉调衔接机制、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旅游合同纠纷双向联动调解机制和涉台、涉外民商事纠纷特邀调解机制等十几项矛盾调处机制,全方位拓展多元纠纷化解的工作领域,实现了诉非衔接的“全区域”覆盖、“宽领域”介入、“深层次”化解。二是积极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体系建设。加强诉前指导、诉中调解、判后化解三阶段多元平台建设,强化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的衔接关系,建立起联系人制度、交流制度、联动调解机制以及案件办理协助机制,吸纳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处理。设立民商事专家顾问团,建立定点工作站和专业巡回法庭,协调指导相关调解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三是深入推动齐抓共管的多元纠纷化解新格局。健全党委领导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明确多元化解主体的职责分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加强专职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诉非衔接管理,鼓励探索创新,做好理论储备和对外宣传,为改革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最高法院决定在全国确定50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改革法院”。
近日,最高法院下发《关于确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决定》,中院被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中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全方位、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一是突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青岛特色。始终坚持“大服务”理念,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以大调解服务中心建设为核心,建立了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衔接联动机制、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损害赔偿案件联动化解机制、消费维权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律师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劳动争议 “1+3”诉调衔接机制、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旅游合同纠纷双向联动调解机制和涉台、涉外民商事纠纷特邀调解机制等十几项矛盾调处机制,全方位拓展多元纠纷化解的工作领域,实现了诉非衔接的“全区域”覆盖、“宽领域”介入、“深层次”化解。二是积极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体系建设。加强诉前指导、诉中调解、判后化解三阶段多元平台建设,强化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的衔接关系,建立起联系人制度、交流制度、联动调解机制以及案件办理协助机制,吸纳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处理。设立民商事专家顾问团,建立定点工作站和专业巡回法庭,协调指导相关调解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三是深入推动齐抓共管的多元纠纷化解新格局。健全党委领导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明确多元化解主体的职责分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加强专职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诉非衔接管理,鼓励探索创新,做好理论储备和对外宣传,为改革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最高法院决定在全国确定50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改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