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全市两级法院举办了主题为 “感受公正、请您监督”法院开放日活动,550多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工作,参观法院设施,了解审判、执行程序、旁听案件审判、和法官面对面交流,消除了对法院的神秘感。
敲法槌体验当审判长
昨天上午,70多名市民代表来到市中院,听取法院工作介绍,参观立案窗口、审判法庭,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与法官面对面交流,近距离感受司法,了解法院工作。市中院法官带领市民代表在审判庭参观的时候,一名市民还走上审判长的位置,拿起法槌敲击,体验了当审判长的感觉,也有市民拿着手机拍摄法庭内的陈设,发到微博上和朋友分享。
在市中院的查控中心,市民代表了解到市中院司法查控网通过网络专线在法院与银行、房管、工商、车管等单位之间建立链接,能将诉讼与执行查控各环节纳入网络,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及扣划工作的网络系统。执行法官可通过网络实现对当事人及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股权、车辆等财产的查询控制。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通过司法查控网络平台进行查询近60万次,查询到当事人存款180亿元。
市中院负责人介绍了市中院的情况,市中院年均受理案件1.5万余件,目前已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1万份,占全省法院已公开文书的1/3多,是全省上网公开裁判文书数量最多的法院。去年,全市法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进程、争议事项和执行结果,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7万条。全市法院通过“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答复群众各类诉求、咨询1.93万件。全市法院年均受理案件12万余件,占全国的1/100、全省的1/8,诉讼案件经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9.4%。
卖水杯涉嫌侵权被索赔
昨天上午,市中院还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案和一起合同纠纷案,很多市民代表旁听了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案件是北京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状告某日用品有限公司和青岛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乐扣乐扣公司认为,两被告经销的一款水杯产品突出使用“ECOL-IFE”商标,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5万元,并且还要求两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销毁所有库存。
被告青岛某超市辩称,虽然他们经销的这款水杯外壁上使用“ECOLIFE”字样,但水杯中的显要位置放置了《虑茶杯说明书》,并在说明书上明确写明生产者为 “台州市某某塑料厂”,上面也明确写明“某某”品牌、同时标注厂址、电话、传真、网址、执行标准等内容,可以区别商品来源,不会造成消费误认。
“涉案水杯平均售价为6.4元/个,且产品技术附加值极低,竞争充分,利润非常低,侵权产品造成消费误认的可能性也很低。通常情况下,普通消费者 选 择 乐 扣 水 杯 的 依 据 是‘LOCK&LOCK’或‘乐扣乐扣’字样的商标,而非本案中 ‘ECOLIFE’商标。”青岛某超市的代理人表示,乐扣乐扣公司明知侵权水杯的生产者为“台州市某某塑料厂”,却不起诉生产者从源头上阻止侵权,在起诉之前也不告知超市停止侵权,就突然提出巨额侵权诉讼,他认为原告的目的不仅是要求被告停止销售,而是通过诉讼方式获利的 “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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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法庭审判少年犯罪
昨天上午,30名市民来到市北区法院,参观了法院立案大厅、标准化数字法庭、调解室、档案室、阅览室、干警活动中心等场所。其中,少年庭的圆桌审判法庭引起许多人的注意。“我们将 ‘圆桌审判’引入少年民事审判中,是因为它突破了传统民事审判的模式,为创建不同于成年人的独特的少年民事审判体系做了示范,营造了一个缓和、宽松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庭审气氛,也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少年庭庭长梁法官表示,少年法庭坚持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八字原则。
梁法官讲解了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董某15周岁,自从父母离异后便经常到网吧玩游戏,经常和一些社会青年一起吃喝。由于无法满足其日常消费,董某决定向一些到网吧上网的低年级学生下手。2013年3月的某个晚上,董某持刀抢走了一部苹果手机和20元钱,结果20分钟后被抓获。因他犯罪时属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对其适用了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对其进行了社区矫正。
——本文载于2014年2月13日《青岛早报》7版
本文于当日《半岛都市报》、《齐鲁晚报》、《青岛晚报》、《城市信报》均有相关报道
早报讯 昨天,全市两级法院举办了主题为 “感受公正、请您监督”法院开放日活动,550多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工作,参观法院设施,了解审判、执行程序、旁听案件审判、和法官面对面交流,消除了对法院的神秘感。
敲法槌体验当审判长
昨天上午,70多名市民代表来到市中院,听取法院工作介绍,参观立案窗口、审判法庭,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与法官面对面交流,近距离感受司法,了解法院工作。市中院法官带领市民代表在审判庭参观的时候,一名市民还走上审判长的位置,拿起法槌敲击,体验了当审判长的感觉,也有市民拿着手机拍摄法庭内的陈设,发到微博上和朋友分享。
在市中院的查控中心,市民代表了解到市中院司法查控网通过网络专线在法院与银行、房管、工商、车管等单位之间建立链接,能将诉讼与执行查控各环节纳入网络,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及扣划工作的网络系统。执行法官可通过网络实现对当事人及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股权、车辆等财产的查询控制。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通过司法查控网络平台进行查询近60万次,查询到当事人存款180亿元。
市中院负责人介绍了市中院的情况,市中院年均受理案件1.5万余件,目前已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1万份,占全省法院已公开文书的1/3多,是全省上网公开裁判文书数量最多的法院。去年,全市法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进程、争议事项和执行结果,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7万条。全市法院通过“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答复群众各类诉求、咨询1.93万件。全市法院年均受理案件12万余件,占全国的1/100、全省的1/8,诉讼案件经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9.4%。
卖水杯涉嫌侵权被索赔
昨天上午,市中院还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案和一起合同纠纷案,很多市民代表旁听了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案件是北京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状告某日用品有限公司和青岛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乐扣乐扣公司认为,两被告经销的一款水杯产品突出使用“ECOL-IFE”商标,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5万元,并且还要求两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销毁所有库存。
被告青岛某超市辩称,虽然他们经销的这款水杯外壁上使用“ECOLIFE”字样,但水杯中的显要位置放置了《虑茶杯说明书》,并在说明书上明确写明生产者为 “台州市某某塑料厂”,上面也明确写明“某某”品牌、同时标注厂址、电话、传真、网址、执行标准等内容,可以区别商品来源,不会造成消费误认。
“涉案水杯平均售价为6.4元/个,且产品技术附加值极低,竞争充分,利润非常低,侵权产品造成消费误认的可能性也很低。通常情况下,普通消费者 选 择 乐 扣 水 杯 的 依 据 是‘LOCK&LOCK’或‘乐扣乐扣’字样的商标,而非本案中 ‘ECOLIFE’商标。”青岛某超市的代理人表示,乐扣乐扣公司明知侵权水杯的生产者为“台州市某某塑料厂”,却不起诉生产者从源头上阻止侵权,在起诉之前也不告知超市停止侵权,就突然提出巨额侵权诉讼,他认为原告的目的不仅是要求被告停止销售,而是通过诉讼方式获利的 “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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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30名市民来到市北区法院,参观了法院立案大厅、标准化数字法庭、调解室、档案室、阅览室、干警活动中心等场所。其中,少年庭的圆桌审判法庭引起许多人的注意。“我们将 ‘圆桌审判’引入少年民事审判中,是因为它突破了传统民事审判的模式,为创建不同于成年人的独特的少年民事审判体系做了示范,营造了一个缓和、宽松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庭审气氛,也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少年庭庭长梁法官表示,少年法庭坚持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八字原则。
梁法官讲解了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董某15周岁,自从父母离异后便经常到网吧玩游戏,经常和一些社会青年一起吃喝。由于无法满足其日常消费,董某决定向一些到网吧上网的低年级学生下手。2013年3月的某个晚上,董某持刀抢走了一部苹果手机和20元钱,结果20分钟后被抓获。因他犯罪时属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对其适用了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对其进行了社区矫正。
——本文载于2014年2月13日《青岛早报》7版
本文于当日《半岛都市报》、《齐鲁晚报》、《青岛晚报》、《城市信报》均有相关报道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早报讯 昨天,全市两级法院举办了主题为 “感受公正、请您监督”法院开放日活动,550多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工作,参观法院设施,了解审判、执行程序、旁听案件审判、和法官面对面交流,消除了对法院的神秘感。
敲法槌体验当审判长
昨天上午,70多名市民代表来到市中院,听取法院工作介绍,参观立案窗口、审判法庭,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与法官面对面交流,近距离感受司法,了解法院工作。市中院法官带领市民代表在审判庭参观的时候,一名市民还走上审判长的位置,拿起法槌敲击,体验了当审判长的感觉,也有市民拿着手机拍摄法庭内的陈设,发到微博上和朋友分享。
在市中院的查控中心,市民代表了解到市中院司法查控网通过网络专线在法院与银行、房管、工商、车管等单位之间建立链接,能将诉讼与执行查控各环节纳入网络,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及扣划工作的网络系统。执行法官可通过网络实现对当事人及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股权、车辆等财产的查询控制。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通过司法查控网络平台进行查询近60万次,查询到当事人存款180亿元。
市中院负责人介绍了市中院的情况,市中院年均受理案件1.5万余件,目前已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1万份,占全省法院已公开文书的1/3多,是全省上网公开裁判文书数量最多的法院。去年,全市法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进程、争议事项和执行结果,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7万条。全市法院通过“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答复群众各类诉求、咨询1.93万件。全市法院年均受理案件12万余件,占全国的1/100、全省的1/8,诉讼案件经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9.4%。
卖水杯涉嫌侵权被索赔
昨天上午,市中院还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案和一起合同纠纷案,很多市民代表旁听了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案件是北京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状告某日用品有限公司和青岛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乐扣乐扣公司认为,两被告经销的一款水杯产品突出使用“ECOL-IFE”商标,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5万元,并且还要求两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销毁所有库存。
被告青岛某超市辩称,虽然他们经销的这款水杯外壁上使用“ECOLIFE”字样,但水杯中的显要位置放置了《虑茶杯说明书》,并在说明书上明确写明生产者为 “台州市某某塑料厂”,上面也明确写明“某某”品牌、同时标注厂址、电话、传真、网址、执行标准等内容,可以区别商品来源,不会造成消费误认。
“涉案水杯平均售价为6.4元/个,且产品技术附加值极低,竞争充分,利润非常低,侵权产品造成消费误认的可能性也很低。通常情况下,普通消费者 选 择 乐 扣 水 杯 的 依 据 是‘LOCK&LOCK’或‘乐扣乐扣’字样的商标,而非本案中 ‘ECOLIFE’商标。”青岛某超市的代理人表示,乐扣乐扣公司明知侵权水杯的生产者为“台州市某某塑料厂”,却不起诉生产者从源头上阻止侵权,在起诉之前也不告知超市停止侵权,就突然提出巨额侵权诉讼,他认为原告的目的不仅是要求被告停止销售,而是通过诉讼方式获利的 “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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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法庭审判少年犯罪
昨天上午,30名市民来到市北区法院,参观了法院立案大厅、标准化数字法庭、调解室、档案室、阅览室、干警活动中心等场所。其中,少年庭的圆桌审判法庭引起许多人的注意。“我们将 ‘圆桌审判’引入少年民事审判中,是因为它突破了传统民事审判的模式,为创建不同于成年人的独特的少年民事审判体系做了示范,营造了一个缓和、宽松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庭审气氛,也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少年庭庭长梁法官表示,少年法庭坚持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八字原则。
梁法官讲解了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董某15周岁,自从父母离异后便经常到网吧玩游戏,经常和一些社会青年一起吃喝。由于无法满足其日常消费,董某决定向一些到网吧上网的低年级学生下手。2013年3月的某个晚上,董某持刀抢走了一部苹果手机和20元钱,结果20分钟后被抓获。因他犯罪时属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对其适用了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对其进行了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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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法槌体验当审判长
昨天上午,70多名市民代表来到市中院,听取法院工作介绍,参观立案窗口、审判法庭,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与法官面对面交流,近距离感受司法,了解法院工作。市中院法官带领市民代表在审判庭参观的时候,一名市民还走上审判长的位置,拿起法槌敲击,体验了当审判长的感觉,也有市民拿着手机拍摄法庭内的陈设,发到微博上和朋友分享。
在市中院的查控中心,市民代表了解到市中院司法查控网通过网络专线在法院与银行、房管、工商、车管等单位之间建立链接,能将诉讼与执行查控各环节纳入网络,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及扣划工作的网络系统。执行法官可通过网络实现对当事人及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股权、车辆等财产的查询控制。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通过司法查控网络平台进行查询近60万次,查询到当事人存款180亿元。
市中院负责人介绍了市中院的情况,市中院年均受理案件1.5万余件,目前已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51万份,占全省法院已公开文书的1/3多,是全省上网公开裁判文书数量最多的法院。去年,全市法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进程、争议事项和执行结果,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7万条。全市法院通过“院长三公开”信息平台,答复群众各类诉求、咨询1.93万件。全市法院年均受理案件12万余件,占全国的1/100、全省的1/8,诉讼案件经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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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中院还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案和一起合同纠纷案,很多市民代表旁听了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案件是北京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状告某日用品有限公司和青岛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乐扣乐扣公司认为,两被告经销的一款水杯产品突出使用“ECOL-IFE”商标,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5万元,并且还要求两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销毁所有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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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水杯平均售价为6.4元/个,且产品技术附加值极低,竞争充分,利润非常低,侵权产品造成消费误认的可能性也很低。通常情况下,普通消费者 选 择 乐 扣 水 杯 的 依 据 是‘LOCK&LOCK’或‘乐扣乐扣’字样的商标,而非本案中 ‘ECOLIFE’商标。”青岛某超市的代理人表示,乐扣乐扣公司明知侵权水杯的生产者为“台州市某某塑料厂”,却不起诉生产者从源头上阻止侵权,在起诉之前也不告知超市停止侵权,就突然提出巨额侵权诉讼,他认为原告的目的不仅是要求被告停止销售,而是通过诉讼方式获利的 “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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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30名市民来到市北区法院,参观了法院立案大厅、标准化数字法庭、调解室、档案室、阅览室、干警活动中心等场所。其中,少年庭的圆桌审判法庭引起许多人的注意。“我们将 ‘圆桌审判’引入少年民事审判中,是因为它突破了传统民事审判的模式,为创建不同于成年人的独特的少年民事审判体系做了示范,营造了一个缓和、宽松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庭审气氛,也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少年庭庭长梁法官表示,少年法庭坚持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八字原则。
梁法官讲解了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董某15周岁,自从父母离异后便经常到网吧玩游戏,经常和一些社会青年一起吃喝。由于无法满足其日常消费,董某决定向一些到网吧上网的低年级学生下手。2013年3月的某个晚上,董某持刀抢走了一部苹果手机和20元钱,结果20分钟后被抓获。因他犯罪时属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对其适用了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对其进行了社区矫正。
——本文载于2014年2月13日《青岛早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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