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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财经日报》:全市法院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

2014年06月13日
作者:马文超 吕佼 张红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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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城阳区人民法院现在就刘某盗窃案、袁某危险驾驶案、孙某故意伤害案……10起案件集中开庭,被告人是否同意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6月6日上午10时,城阳法院对10起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开庭审理。这10起案件中有的被告人盗窃1.5元被捕,有的酒驾致人受伤,有的因一时冲动致人轻伤等。在10名被告人均同意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情况下,主审法官集中查明了被告人身份,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讲明适用简易程序和该机制有关情况,集中宣判、集中判后答疑、集中进行法庭教育,而每起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则分别进行。总用时还不到1小时,这10起案件就全部审结,所有被告人均认罪服判。“目前,我院适用该机制已完成审理五六十起轻刑案件,像今天审理的这10起案件,在之前每个案件都需要单独开庭,每开一次庭大概也要一个小时左右,这样既浪费诉讼资源,也浪费人力和财力,在我们采取该机制之后,10起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开庭、判决、判后答疑总共用时还不到一个小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审理效果也非常好。”该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索杰介绍。

  近年来,案多人少成了司法办案中的突出矛盾,拿城阳法院为例,其每年受理刑事案件近千件,涉案人数千余人,而一线办案法官仅有6人。为提高刑事诉讼效率,防止刑事诉讼拖延、超期羁押侵害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审。《意见》规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在20日内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一般在15日内审查起诉,法院一般在15日内审结。

  在案件的审判阶段,全市法院建立起“五化五集中”的工作机制。即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庭前准备、细化量刑意见、简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判文书,五集中包括集中起诉、集中换押、集约化审理、集中调解、集中宣判。同时,将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简易程序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等内容列入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并及时将被告人的申请转告相关部门,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对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庭前组织调解或和解。对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的,庭前及时委托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对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常见罪名,进一步细化、规范量刑意见,提高当庭宣判率。公诉机关对符合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集中起诉,对在押被告人法院可以到看守所集中换押,并对公诉机关集中起诉的一批案件,安排一次性集中开庭审理。

  据统计,去年全市各基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467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4362件,占全部案件的58.4%,其中,当庭宣判率达70%。

  ——本文载于2014年6月9日《青岛财经日报》A8版

《青岛财经日报》:全市法院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

来源:
2014年06月13日

  本报讯  城阳区人民法院现在就刘某盗窃案、袁某危险驾驶案、孙某故意伤害案……10起案件集中开庭,被告人是否同意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6月6日上午10时,城阳法院对10起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开庭审理。这10起案件中有的被告人盗窃1.5元被捕,有的酒驾致人受伤,有的因一时冲动致人轻伤等。在10名被告人均同意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情况下,主审法官集中查明了被告人身份,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讲明适用简易程序和该机制有关情况,集中宣判、集中判后答疑、集中进行法庭教育,而每起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则分别进行。总用时还不到1小时,这10起案件就全部审结,所有被告人均认罪服判。“目前,我院适用该机制已完成审理五六十起轻刑案件,像今天审理的这10起案件,在之前每个案件都需要单独开庭,每开一次庭大概也要一个小时左右,这样既浪费诉讼资源,也浪费人力和财力,在我们采取该机制之后,10起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开庭、判决、判后答疑总共用时还不到一个小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审理效果也非常好。”该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索杰介绍。

  近年来,案多人少成了司法办案中的突出矛盾,拿城阳法院为例,其每年受理刑事案件近千件,涉案人数千余人,而一线办案法官仅有6人。为提高刑事诉讼效率,防止刑事诉讼拖延、超期羁押侵害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审。《意见》规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在20日内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一般在15日内审查起诉,法院一般在15日内审结。

  在案件的审判阶段,全市法院建立起“五化五集中”的工作机制。即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庭前准备、细化量刑意见、简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判文书,五集中包括集中起诉、集中换押、集约化审理、集中调解、集中宣判。同时,将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简易程序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等内容列入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并及时将被告人的申请转告相关部门,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对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庭前组织调解或和解。对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的,庭前及时委托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对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常见罪名,进一步细化、规范量刑意见,提高当庭宣判率。公诉机关对符合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集中起诉,对在押被告人法院可以到看守所集中换押,并对公诉机关集中起诉的一批案件,安排一次性集中开庭审理。

  据统计,去年全市各基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467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4362件,占全部案件的58.4%,其中,当庭宣判率达70%。

  ——本文载于2014年6月9日《青岛财经日报》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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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财经日报》:全市法院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

2014年06月13日
作者:马文超 吕佼 张红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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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城阳区人民法院现在就刘某盗窃案、袁某危险驾驶案、孙某故意伤害案……10起案件集中开庭,被告人是否同意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6月6日上午10时,城阳法院对10起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开庭审理。这10起案件中有的被告人盗窃1.5元被捕,有的酒驾致人受伤,有的因一时冲动致人轻伤等。在10名被告人均同意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情况下,主审法官集中查明了被告人身份,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讲明适用简易程序和该机制有关情况,集中宣判、集中判后答疑、集中进行法庭教育,而每起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则分别进行。总用时还不到1小时,这10起案件就全部审结,所有被告人均认罪服判。“目前,我院适用该机制已完成审理五六十起轻刑案件,像今天审理的这10起案件,在之前每个案件都需要单独开庭,每开一次庭大概也要一个小时左右,这样既浪费诉讼资源,也浪费人力和财力,在我们采取该机制之后,10起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开庭、判决、判后答疑总共用时还不到一个小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审理效果也非常好。”该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索杰介绍。

  近年来,案多人少成了司法办案中的突出矛盾,拿城阳法院为例,其每年受理刑事案件近千件,涉案人数千余人,而一线办案法官仅有6人。为提高刑事诉讼效率,防止刑事诉讼拖延、超期羁押侵害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审。《意见》规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在20日内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一般在15日内审查起诉,法院一般在15日内审结。

  在案件的审判阶段,全市法院建立起“五化五集中”的工作机制。即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庭前准备、细化量刑意见、简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判文书,五集中包括集中起诉、集中换押、集约化审理、集中调解、集中宣判。同时,将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简易程序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等内容列入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并及时将被告人的申请转告相关部门,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对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庭前组织调解或和解。对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的,庭前及时委托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对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常见罪名,进一步细化、规范量刑意见,提高当庭宣判率。公诉机关对符合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集中起诉,对在押被告人法院可以到看守所集中换押,并对公诉机关集中起诉的一批案件,安排一次性集中开庭审理。

  据统计,去年全市各基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467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4362件,占全部案件的58.4%,其中,当庭宣判率达70%。

  ——本文载于2014年6月9日《青岛财经日报》A8版

《青岛财经日报》:全市法院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

来源:
2014年06月13日

  本报讯  城阳区人民法院现在就刘某盗窃案、袁某危险驾驶案、孙某故意伤害案……10起案件集中开庭,被告人是否同意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6月6日上午10时,城阳法院对10起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开庭审理。这10起案件中有的被告人盗窃1.5元被捕,有的酒驾致人受伤,有的因一时冲动致人轻伤等。在10名被告人均同意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情况下,主审法官集中查明了被告人身份,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讲明适用简易程序和该机制有关情况,集中宣判、集中判后答疑、集中进行法庭教育,而每起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则分别进行。总用时还不到1小时,这10起案件就全部审结,所有被告人均认罪服判。“目前,我院适用该机制已完成审理五六十起轻刑案件,像今天审理的这10起案件,在之前每个案件都需要单独开庭,每开一次庭大概也要一个小时左右,这样既浪费诉讼资源,也浪费人力和财力,在我们采取该机制之后,10起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开庭、判决、判后答疑总共用时还不到一个小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审理效果也非常好。”该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索杰介绍。

  近年来,案多人少成了司法办案中的突出矛盾,拿城阳法院为例,其每年受理刑事案件近千件,涉案人数千余人,而一线办案法官仅有6人。为提高刑事诉讼效率,防止刑事诉讼拖延、超期羁押侵害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审。《意见》规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在20日内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一般在15日内审查起诉,法院一般在15日内审结。

  在案件的审判阶段,全市法院建立起“五化五集中”的工作机制。即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庭前准备、细化量刑意见、简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判文书,五集中包括集中起诉、集中换押、集约化审理、集中调解、集中宣判。同时,将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简易程序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等内容列入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并及时将被告人的申请转告相关部门,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对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庭前组织调解或和解。对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的,庭前及时委托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对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常见罪名,进一步细化、规范量刑意见,提高当庭宣判率。公诉机关对符合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集中起诉,对在押被告人法院可以到看守所集中换押,并对公诉机关集中起诉的一批案件,安排一次性集中开庭审理。

  据统计,去年全市各基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467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4362件,占全部案件的58.4%,其中,当庭宣判率达70%。

  ——本文载于2014年6月9日《青岛财经日报》A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