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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青岛法院以党建统领实现新发展

2021年07月05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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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青岛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统领法院工作在新时代新阶段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发展。全市法院办理案件2020年接近30万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300件以上,打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推动青岛知识产权法庭、青岛破产法庭实质化运行,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以及配套改革破冰前行,繁简分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律师代理申诉、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加快推进。

  以党建统领法院工作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抓好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分层次、全覆盖政治轮训范围。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强化政治意识和党员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根本要求。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把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起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依法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担当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以党建文化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功能,弘扬真善美,涵养社会正气,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准则、引领社会风尚,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

  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准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院庭长担任涉黑恶案件审判长制度,除恶务尽,标本兼治,推动“平安青岛”建设。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发挥破产法庭职能作用,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和涉民营企业案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生存发展。严惩侵犯产权犯罪,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半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的形成。

  按照市委开展“扩大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专题“三述”要求,找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切入点、结合点,提升涉外审判和纠纷化解水平。

  以党建统领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各类人员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推进团队规范高效运转。

  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深度掌握网上办案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模式,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完善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网上保全、网上执行、网上信访等工作机制。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推动组织力不断提升

  结合法院基层党组织特点,大抓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有效提升,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全面进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实现组织设置全覆盖,配优配强党务干部,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在审判庭室党支部配备专职副书记,保证党建制度在审判一线落地见效,真正实现从组织覆盖到工作覆盖。

  突出政治引领,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树立和践行“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的长期主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广泛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工作,院领导班子带头、每名中层正职和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从政策理论上找依据,对标对表,形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变革。

  院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委的领导,成立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定期分析研判党建形势,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强化“一岗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各支部书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三项清单”和工作任务一览表,按照年度“一表三清单”内容抓好支部年度工作。年终机关党委书记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各支部书记就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向全院述职。

  完善日常督查检查机制,制定下发《中院党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建立了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把督导检查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

  深入开展党风党纪警示教育,营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良好氛围。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打造“公正铸法”机关党建品牌,践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品牌在庭室各项工作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

  开展先锋引领行动,提升审判工作内在动力。先后培育出陈晓静、齐新等全国及全省法院系统的优秀法官以及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0余人。

  开展“智慧党建”行动,提升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依托已建成的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积极推广“微党课”,增强党员教育形式的灵活性、时效性。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服务大局强化青年担当

  注重青年工作,院团委(青工委)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务实创新、追求卓越工作理念,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尖刀班、青年志愿服务三大平台为抓手,扎实开展系列特色活动,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干警扎根一线、拼搏奉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为市中院党建创新工作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在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交流推进会上作为先进典型介绍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深化理论武装,提升青年素质。定期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活动,定期制定学习清单,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集体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研讨,积极在小组群里分享学习资料和心得体会,形成讲理论、爱学习的良好风气,形成学习成果30余篇。

  组织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青年干警学习交流会,引导青年干警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正确认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通过讨论辨析,澄清模糊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了青年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工作主线,精心选拔青年骨干和精兵强将,组建“青春加速度”青年尖刀班。

  开展特色活动,凝聚青年力量。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 贡献青春力量”青年干警座谈会,通过青年干警立足司法实践、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进行深入交流,增强青年干警以院为家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职业价值认同感。

  开展“法治护航 公益有我”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成立市中院志愿服务总队,创新审判治理模式和司法服务手段,将法律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积极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爱绿护绿 中院在行动”等志愿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持续推进“蓝色风暴”行动 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实迈进。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推动形成具有青岛特色的“惩戒失信、激励守信、信用修复、回归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建立执行保全案件“集中立案、集中查控、集中委托、统一实施”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开展“蓝色风暴”执行专项行动常态化工作机制,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等执行案件。实行执行异议、复议要素化审查,探索建立执行事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增强执行工作的快捷性和透明性,节约司法成本。

  今年,市中院执行局立足工作实际,以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为切入点,在全市法院开展“蓝色风暴”“春雷”专项执行行动。

  统筹谋划凝聚工作合力。市中院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司法查封土地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情况,争取工作支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蓝色风暴”司法查封土地联合清理处置攻坚行动推进仪式,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处置工作专班,形成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府院协同联动工作合力。

  主动靠前加大盘活力度。对照摸排台账实行每周调度督办,采取分类管理、一案一策,加大清理力度。

  灵活措施释放土地潜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被执行人)或具有开发资质和能力的债权人对查封土地进行建设施工,促进土地尽早盘活利用。

  创新举措提升执行成效。完善“蓝鲨”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不动产信息线上查询、查封、续封和解封。

  通过“蓝色风暴”“春雷”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共清理完成司法查封土地244宗6597.24亩,包含青岛市重点清理的闲置土地19宗800.1亩,清理查封5年以上的土地34宗,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41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15.48亿元,帮助复工复产企业17家,助推3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5月,为集中清理全市法院涉金融执行难案、积案,全市法院集中启动为期三个月的“蓝色风暴”“夏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用足各项措施,着力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

  全市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善意文明执行,对具有履行能力、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执行,在保证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基础上,尽可能采取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让执行有力度的同时更有温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立足百年大党新起点,躬逢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盛世伟业,人民法院面临的征途辽阔而美好,肩负的职责使命任重而道远。青岛法院将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力量,传承初心、接续奋斗,全市法院干警将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秉持人民至上、坚持司法为民,砥砺实干精神、甘于无私奉献,坚持自我革命、保持绝对纯洁,以最坚定、最自觉、最实在的行动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本文载于2021年7月1日《青岛日报》G3版

《青岛日报》:青岛法院以党建统领实现新发展

来源:
2021年07月05日

  近年来,青岛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统领法院工作在新时代新阶段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发展。全市法院办理案件2020年接近30万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300件以上,打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推动青岛知识产权法庭、青岛破产法庭实质化运行,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以及配套改革破冰前行,繁简分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律师代理申诉、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加快推进。

  以党建统领法院工作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抓好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分层次、全覆盖政治轮训范围。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强化政治意识和党员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根本要求。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把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起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依法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担当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以党建文化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功能,弘扬真善美,涵养社会正气,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准则、引领社会风尚,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

  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准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院庭长担任涉黑恶案件审判长制度,除恶务尽,标本兼治,推动“平安青岛”建设。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发挥破产法庭职能作用,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和涉民营企业案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生存发展。严惩侵犯产权犯罪,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半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的形成。

  按照市委开展“扩大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专题“三述”要求,找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切入点、结合点,提升涉外审判和纠纷化解水平。

  以党建统领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各类人员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推进团队规范高效运转。

  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深度掌握网上办案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模式,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完善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网上保全、网上执行、网上信访等工作机制。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推动组织力不断提升

  结合法院基层党组织特点,大抓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有效提升,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全面进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实现组织设置全覆盖,配优配强党务干部,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在审判庭室党支部配备专职副书记,保证党建制度在审判一线落地见效,真正实现从组织覆盖到工作覆盖。

  突出政治引领,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树立和践行“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的长期主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广泛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工作,院领导班子带头、每名中层正职和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从政策理论上找依据,对标对表,形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变革。

  院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委的领导,成立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定期分析研判党建形势,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强化“一岗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各支部书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三项清单”和工作任务一览表,按照年度“一表三清单”内容抓好支部年度工作。年终机关党委书记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各支部书记就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向全院述职。

  完善日常督查检查机制,制定下发《中院党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建立了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把督导检查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

  深入开展党风党纪警示教育,营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良好氛围。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打造“公正铸法”机关党建品牌,践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品牌在庭室各项工作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

  开展先锋引领行动,提升审判工作内在动力。先后培育出陈晓静、齐新等全国及全省法院系统的优秀法官以及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0余人。

  开展“智慧党建”行动,提升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依托已建成的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积极推广“微党课”,增强党员教育形式的灵活性、时效性。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服务大局强化青年担当

  注重青年工作,院团委(青工委)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务实创新、追求卓越工作理念,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尖刀班、青年志愿服务三大平台为抓手,扎实开展系列特色活动,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干警扎根一线、拼搏奉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为市中院党建创新工作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在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交流推进会上作为先进典型介绍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深化理论武装,提升青年素质。定期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活动,定期制定学习清单,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集体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研讨,积极在小组群里分享学习资料和心得体会,形成讲理论、爱学习的良好风气,形成学习成果30余篇。

  组织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青年干警学习交流会,引导青年干警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正确认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通过讨论辨析,澄清模糊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了青年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工作主线,精心选拔青年骨干和精兵强将,组建“青春加速度”青年尖刀班。

  开展特色活动,凝聚青年力量。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 贡献青春力量”青年干警座谈会,通过青年干警立足司法实践、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进行深入交流,增强青年干警以院为家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职业价值认同感。

  开展“法治护航 公益有我”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成立市中院志愿服务总队,创新审判治理模式和司法服务手段,将法律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积极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爱绿护绿 中院在行动”等志愿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持续推进“蓝色风暴”行动 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实迈进。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推动形成具有青岛特色的“惩戒失信、激励守信、信用修复、回归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建立执行保全案件“集中立案、集中查控、集中委托、统一实施”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开展“蓝色风暴”执行专项行动常态化工作机制,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等执行案件。实行执行异议、复议要素化审查,探索建立执行事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增强执行工作的快捷性和透明性,节约司法成本。

  今年,市中院执行局立足工作实际,以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为切入点,在全市法院开展“蓝色风暴”“春雷”专项执行行动。

  统筹谋划凝聚工作合力。市中院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司法查封土地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情况,争取工作支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蓝色风暴”司法查封土地联合清理处置攻坚行动推进仪式,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处置工作专班,形成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府院协同联动工作合力。

  主动靠前加大盘活力度。对照摸排台账实行每周调度督办,采取分类管理、一案一策,加大清理力度。

  灵活措施释放土地潜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被执行人)或具有开发资质和能力的债权人对查封土地进行建设施工,促进土地尽早盘活利用。

  创新举措提升执行成效。完善“蓝鲨”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不动产信息线上查询、查封、续封和解封。

  通过“蓝色风暴”“春雷”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共清理完成司法查封土地244宗6597.24亩,包含青岛市重点清理的闲置土地19宗800.1亩,清理查封5年以上的土地34宗,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41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15.48亿元,帮助复工复产企业17家,助推3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5月,为集中清理全市法院涉金融执行难案、积案,全市法院集中启动为期三个月的“蓝色风暴”“夏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用足各项措施,着力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

  全市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善意文明执行,对具有履行能力、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执行,在保证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基础上,尽可能采取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让执行有力度的同时更有温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立足百年大党新起点,躬逢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盛世伟业,人民法院面临的征途辽阔而美好,肩负的职责使命任重而道远。青岛法院将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力量,传承初心、接续奋斗,全市法院干警将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秉持人民至上、坚持司法为民,砥砺实干精神、甘于无私奉献,坚持自我革命、保持绝对纯洁,以最坚定、最自觉、最实在的行动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本文载于2021年7月1日《青岛日报》G3版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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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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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党建统领法院工作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抓好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分层次、全覆盖政治轮训范围。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强化政治意识和党员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根本要求。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把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起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依法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担当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以党建文化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功能,弘扬真善美,涵养社会正气,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准则、引领社会风尚,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

  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准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院庭长担任涉黑恶案件审判长制度,除恶务尽,标本兼治,推动“平安青岛”建设。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发挥破产法庭职能作用,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和涉民营企业案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生存发展。严惩侵犯产权犯罪,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半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的形成。

  按照市委开展“扩大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专题“三述”要求,找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切入点、结合点,提升涉外审判和纠纷化解水平。

  以党建统领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各类人员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推进团队规范高效运转。

  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深度掌握网上办案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模式,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完善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网上保全、网上执行、网上信访等工作机制。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推动组织力不断提升

  结合法院基层党组织特点,大抓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有效提升,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全面进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实现组织设置全覆盖,配优配强党务干部,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在审判庭室党支部配备专职副书记,保证党建制度在审判一线落地见效,真正实现从组织覆盖到工作覆盖。

  突出政治引领,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树立和践行“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的长期主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广泛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工作,院领导班子带头、每名中层正职和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从政策理论上找依据,对标对表,形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变革。

  院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委的领导,成立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定期分析研判党建形势,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强化“一岗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各支部书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三项清单”和工作任务一览表,按照年度“一表三清单”内容抓好支部年度工作。年终机关党委书记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各支部书记就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向全院述职。

  完善日常督查检查机制,制定下发《中院党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建立了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把督导检查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

  深入开展党风党纪警示教育,营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良好氛围。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打造“公正铸法”机关党建品牌,践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品牌在庭室各项工作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

  开展先锋引领行动,提升审判工作内在动力。先后培育出陈晓静、齐新等全国及全省法院系统的优秀法官以及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0余人。

  开展“智慧党建”行动,提升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依托已建成的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积极推广“微党课”,增强党员教育形式的灵活性、时效性。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服务大局强化青年担当

  注重青年工作,院团委(青工委)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务实创新、追求卓越工作理念,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尖刀班、青年志愿服务三大平台为抓手,扎实开展系列特色活动,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干警扎根一线、拼搏奉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为市中院党建创新工作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在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交流推进会上作为先进典型介绍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深化理论武装,提升青年素质。定期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活动,定期制定学习清单,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集体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研讨,积极在小组群里分享学习资料和心得体会,形成讲理论、爱学习的良好风气,形成学习成果30余篇。

  组织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青年干警学习交流会,引导青年干警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正确认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通过讨论辨析,澄清模糊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了青年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工作主线,精心选拔青年骨干和精兵强将,组建“青春加速度”青年尖刀班。

  开展特色活动,凝聚青年力量。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 贡献青春力量”青年干警座谈会,通过青年干警立足司法实践、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进行深入交流,增强青年干警以院为家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职业价值认同感。

  开展“法治护航 公益有我”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成立市中院志愿服务总队,创新审判治理模式和司法服务手段,将法律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积极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爱绿护绿 中院在行动”等志愿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持续推进“蓝色风暴”行动 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实迈进。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推动形成具有青岛特色的“惩戒失信、激励守信、信用修复、回归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建立执行保全案件“集中立案、集中查控、集中委托、统一实施”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开展“蓝色风暴”执行专项行动常态化工作机制,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等执行案件。实行执行异议、复议要素化审查,探索建立执行事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增强执行工作的快捷性和透明性,节约司法成本。

  今年,市中院执行局立足工作实际,以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为切入点,在全市法院开展“蓝色风暴”“春雷”专项执行行动。

  统筹谋划凝聚工作合力。市中院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司法查封土地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情况,争取工作支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蓝色风暴”司法查封土地联合清理处置攻坚行动推进仪式,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处置工作专班,形成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府院协同联动工作合力。

  主动靠前加大盘活力度。对照摸排台账实行每周调度督办,采取分类管理、一案一策,加大清理力度。

  灵活措施释放土地潜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被执行人)或具有开发资质和能力的债权人对查封土地进行建设施工,促进土地尽早盘活利用。

  创新举措提升执行成效。完善“蓝鲨”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不动产信息线上查询、查封、续封和解封。

  通过“蓝色风暴”“春雷”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共清理完成司法查封土地244宗6597.24亩,包含青岛市重点清理的闲置土地19宗800.1亩,清理查封5年以上的土地34宗,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41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15.48亿元,帮助复工复产企业17家,助推3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5月,为集中清理全市法院涉金融执行难案、积案,全市法院集中启动为期三个月的“蓝色风暴”“夏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用足各项措施,着力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

  全市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善意文明执行,对具有履行能力、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执行,在保证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基础上,尽可能采取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让执行有力度的同时更有温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立足百年大党新起点,躬逢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盛世伟业,人民法院面临的征途辽阔而美好,肩负的职责使命任重而道远。青岛法院将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力量,传承初心、接续奋斗,全市法院干警将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秉持人民至上、坚持司法为民,砥砺实干精神、甘于无私奉献,坚持自我革命、保持绝对纯洁,以最坚定、最自觉、最实在的行动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本文载于2021年7月1日《青岛日报》G3版

《青岛日报》:青岛法院以党建统领实现新发展

来源:
2021年07月05日

  近年来,青岛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统领法院工作在新时代新阶段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发展。全市法院办理案件2020年接近30万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300件以上,打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推动青岛知识产权法庭、青岛破产法庭实质化运行,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以及配套改革破冰前行,繁简分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律师代理申诉、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加快推进。

  以党建统领法院工作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抓好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分层次、全覆盖政治轮训范围。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强化政治意识和党员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根本要求。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把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起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依法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担当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以党建文化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功能,弘扬真善美,涵养社会正气,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准则、引领社会风尚,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

  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准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院庭长担任涉黑恶案件审判长制度,除恶务尽,标本兼治,推动“平安青岛”建设。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发挥破产法庭职能作用,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和涉民营企业案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生存发展。严惩侵犯产权犯罪,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半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的形成。

  按照市委开展“扩大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专题“三述”要求,找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切入点、结合点,提升涉外审判和纠纷化解水平。

  以党建统领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各类人员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推进团队规范高效运转。

  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深度掌握网上办案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模式,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完善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网上保全、网上执行、网上信访等工作机制。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推动组织力不断提升

  结合法院基层党组织特点,大抓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有效提升,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全面进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实现组织设置全覆盖,配优配强党务干部,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在审判庭室党支部配备专职副书记,保证党建制度在审判一线落地见效,真正实现从组织覆盖到工作覆盖。

  突出政治引领,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树立和践行“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的长期主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广泛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工作,院领导班子带头、每名中层正职和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从政策理论上找依据,对标对表,形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变革。

  院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委的领导,成立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定期分析研判党建形势,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强化“一岗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各支部书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三项清单”和工作任务一览表,按照年度“一表三清单”内容抓好支部年度工作。年终机关党委书记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各支部书记就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向全院述职。

  完善日常督查检查机制,制定下发《中院党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建立了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把督导检查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

  深入开展党风党纪警示教育,营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良好氛围。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打造“公正铸法”机关党建品牌,践行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品牌在庭室各项工作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

  开展先锋引领行动,提升审判工作内在动力。先后培育出陈晓静、齐新等全国及全省法院系统的优秀法官以及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0余人。

  开展“智慧党建”行动,提升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依托已建成的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积极推广“微党课”,增强党员教育形式的灵活性、时效性。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服务大局强化青年担当

  注重青年工作,院团委(青工委)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务实创新、追求卓越工作理念,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尖刀班、青年志愿服务三大平台为抓手,扎实开展系列特色活动,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干警扎根一线、拼搏奉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为市中院党建创新工作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在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交流推进会上作为先进典型介绍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深化理论武装,提升青年素质。定期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活动,定期制定学习清单,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集体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研讨,积极在小组群里分享学习资料和心得体会,形成讲理论、爱学习的良好风气,形成学习成果30余篇。

  组织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青年干警学习交流会,引导青年干警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正确认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通过讨论辨析,澄清模糊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了青年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工作主线,精心选拔青年骨干和精兵强将,组建“青春加速度”青年尖刀班。

  开展特色活动,凝聚青年力量。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 贡献青春力量”青年干警座谈会,通过青年干警立足司法实践、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进行深入交流,增强青年干警以院为家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职业价值认同感。

  开展“法治护航 公益有我”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成立市中院志愿服务总队,创新审判治理模式和司法服务手段,将法律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积极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爱绿护绿 中院在行动”等志愿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持续推进“蓝色风暴”行动 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实迈进。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推动形成具有青岛特色的“惩戒失信、激励守信、信用修复、回归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建立执行保全案件“集中立案、集中查控、集中委托、统一实施”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开展“蓝色风暴”执行专项行动常态化工作机制,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等执行案件。实行执行异议、复议要素化审查,探索建立执行事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增强执行工作的快捷性和透明性,节约司法成本。

  今年,市中院执行局立足工作实际,以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为切入点,在全市法院开展“蓝色风暴”“春雷”专项执行行动。

  统筹谋划凝聚工作合力。市中院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司法查封土地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情况,争取工作支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蓝色风暴”司法查封土地联合清理处置攻坚行动推进仪式,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处置工作专班,形成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府院协同联动工作合力。

  主动靠前加大盘活力度。对照摸排台账实行每周调度督办,采取分类管理、一案一策,加大清理力度。

  灵活措施释放土地潜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被执行人)或具有开发资质和能力的债权人对查封土地进行建设施工,促进土地尽早盘活利用。

  创新举措提升执行成效。完善“蓝鲨”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不动产信息线上查询、查封、续封和解封。

  通过“蓝色风暴”“春雷”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共清理完成司法查封土地244宗6597.24亩,包含青岛市重点清理的闲置土地19宗800.1亩,清理查封5年以上的土地34宗,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41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15.48亿元,帮助复工复产企业17家,助推3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5月,为集中清理全市法院涉金融执行难案、积案,全市法院集中启动为期三个月的“蓝色风暴”“夏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用足各项措施,着力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

  全市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善意文明执行,对具有履行能力、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执行,在保证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基础上,尽可能采取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让执行有力度的同时更有温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立足百年大党新起点,躬逢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盛世伟业,人民法院面临的征途辽阔而美好,肩负的职责使命任重而道远。青岛法院将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力量,传承初心、接续奋斗,全市法院干警将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秉持人民至上、坚持司法为民,砥砺实干精神、甘于无私奉献,坚持自我革命、保持绝对纯洁,以最坚定、最自觉、最实在的行动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本文载于2021年7月1日《青岛日报》G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