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2日电 由于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对法院认定处置程序和法官专业化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在行政庭设立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对这类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姜永红说,当前资源环保案件反映出的波及面广、损害巨大、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严重深远等特点,决定了此类案件的最终解决主要依靠政府的主导推进,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司法专业化也成为司法发展的必然选择。
据介绍,新设立的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审查涉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执行案件。受案范围包括:一、审理不服土地、矿产、环保、林业、水利、海洋渔业等资源环保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行政赔偿案件;二、审查上述资源环保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执行案件。
据了解,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由具备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经验的3名法官组成,并配备1至2名审判辅助人员。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加大对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审判力度,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资源环保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运用司法程序,促进资源环保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交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辟资源环保行政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对跨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案件,实行指定管辖或提级管辖;建立资源环保司法与行政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沟通协调,研判资源环保形势,完善司法对策与服务措施,形成打击资源环境违法的合力。
——本文载于2014年6月12日新华网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2日电 由于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对法院认定处置程序和法官专业化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在行政庭设立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对这类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姜永红说,当前资源环保案件反映出的波及面广、损害巨大、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严重深远等特点,决定了此类案件的最终解决主要依靠政府的主导推进,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司法专业化也成为司法发展的必然选择。
据介绍,新设立的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审查涉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执行案件。受案范围包括:一、审理不服土地、矿产、环保、林业、水利、海洋渔业等资源环保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行政赔偿案件;二、审查上述资源环保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执行案件。
据了解,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由具备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经验的3名法官组成,并配备1至2名审判辅助人员。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加大对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审判力度,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资源环保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运用司法程序,促进资源环保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交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辟资源环保行政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对跨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案件,实行指定管辖或提级管辖;建立资源环保司法与行政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沟通协调,研判资源环保形势,完善司法对策与服务措施,形成打击资源环境违法的合力。
——本文载于2014年6月12日新华网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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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2日电 由于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对法院认定处置程序和法官专业化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在行政庭设立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对这类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姜永红说,当前资源环保案件反映出的波及面广、损害巨大、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严重深远等特点,决定了此类案件的最终解决主要依靠政府的主导推进,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司法专业化也成为司法发展的必然选择。
据介绍,新设立的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审查涉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执行案件。受案范围包括:一、审理不服土地、矿产、环保、林业、水利、海洋渔业等资源环保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行政赔偿案件;二、审查上述资源环保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执行案件。
据了解,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由具备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经验的3名法官组成,并配备1至2名审判辅助人员。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加大对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审判力度,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资源环保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运用司法程序,促进资源环保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交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辟资源环保行政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对跨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案件,实行指定管辖或提级管辖;建立资源环保司法与行政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沟通协调,研判资源环保形势,完善司法对策与服务措施,形成打击资源环境违法的合力。
——本文载于2014年6月12日新华网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2日电 由于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对法院认定处置程序和法官专业化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在行政庭设立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对这类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姜永红说,当前资源环保案件反映出的波及面广、损害巨大、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严重深远等特点,决定了此类案件的最终解决主要依靠政府的主导推进,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司法专业化也成为司法发展的必然选择。
据介绍,新设立的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审查涉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执行案件。受案范围包括:一、审理不服土地、矿产、环保、林业、水利、海洋渔业等资源环保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行政赔偿案件;二、审查上述资源环保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执行案件。
据了解,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由具备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经验的3名法官组成,并配备1至2名审判辅助人员。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加大对资源环保行政案件的审判力度,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资源环保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运用司法程序,促进资源环保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交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辟资源环保行政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对跨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案件,实行指定管辖或提级管辖;建立资源环保司法与行政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沟通协调,研判资源环保形势,完善司法对策与服务措施,形成打击资源环境违法的合力。
——本文载于2014年6月12日新华网